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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租赁业侵权乱象频发法规待完善

发布时间:2014-02-09 16:06:13

时下自驾游正变成一种时髦,汽车租赁这一新式行业随之呈现,不过许多租借汽车的消费者此间遭受了胶葛无法合理处理的为难,权益受损表象频发。对此法令界人士呼吁,完善有关的法规,添补汽车租赁行业的办理真空。

“我这个‘十一’长假租了一辆车自驾游,没想到居然给自个找了个大费事。”辽宁省沈阳市市民胡庆东近来向记者叙述了他的租车阅历。胡庆东已拿到驾照多年,因故一向未能买车,10月3日,找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。交纳押金后,他租了一辆八成新的汽车,计划带全家人到城外自驾游,但是没料到汽车在回来沈阳途中出了交通事故。

据他回想,租车的时分,公司说车辆稳妥现已上全了,假如出事故稳妥公司会进行补偿,但是等自个去还车时,工作就变了。其时租车公司需求胡庆东承当补偿职责。他回绝之后,公司又扣留了其交纳的押金,至今没有偿还。

记者查询发现,当前汽车租赁行业中存在乱象。其间最大一个疑问是车辆质量缺少保证。业内人士泄漏,汽车租赁业的门槛较低,为了节约运营本钱,一些汽车租赁公司用于租借的车大多数都是租来的,这些租来的车不是私家车即是单位搁置车,汽车租赁公司对这类车多保管保护不力,对车况也不太知道。此外,车辆稳妥也是常常引发消费者与租车者争论的疑问。由于租来的车从事租借营运后,稳妥性质随之改动。在营运过程中发作的交通事故不属于投保职责,稳妥公司有权拒赔。因而,一旦租车的消费者在运用车辆过程中发作严重交通事故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用保证。

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履行合伙人陈宝龙提示,如今的汽车租赁大都是经过电话或是网络方法下订单,然后,消费者直接到公司交押金提车。许多汽车租赁公司在租车给消费者的过程中,并不与消费者签定任何合同,这无疑给租车两边、尤其是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危险。

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王学勇通知记者,国家1998年从前出台过《汽车租赁业办理暂行规则》,清晰了交通主管部分是汽车租赁行业的办理部分,各地交通主管部分对汽车租借施行行业办理。但是惋惜的是,2004年出台的《路途运送法令》并未把汽车租赁办理归入其间,使得交通部分无法对汽车租赁进行办理,尔后汽车租赁公司的市场准入,主要由工商部分把关。2007年,《汽车租赁业办理暂行规则》被废弃。

王学勇、陈宝龙等法令人士主张,要从本源上标准汽车租赁行业开展,应拟定契合汽车租赁业特色的职业办理规则以及有关法令、法规,进步汽车租赁公司的准入门槛,对租借汽车的办理、交费、稳妥等进行规则。“立法中有必要完结的一项使命即是,为汽车租赁行业找到主管部分,树立存案准则,租借公司用于租借的汽车有必要到运管部分和公安部分存案,呈现胶葛能够得到和谐处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