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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租赁基本知识

发布时间:2014-02-19 15:55:03

每一次租赁汽车时,都享有与租借人签订合同的权力;
按合同的约好具有租借车辆运用权;
有权获悉确保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能情况及功用信息;
有权取得租借方为确保租借车辆运用功用所供给的相应效劳。
享有权力的一起你也应尽到如下职责

照实向租借方供给驾驶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房产证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。
按合同约好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。
按车辆功用、操作堆积及有关法令、法规的规则运用租借车辆。
妥善保管租借车辆,保持车辆原状。未经租借方答应,不得私行修补车辆,不得私行改装、替换、增设他物。
帮忙租借方按规则期限对租借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。
承当不高于20%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形成的租借车辆现值丢失;承当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职责。
维护租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略。不得转卖、典当、质押、典当、转借、转租租借车辆。
租借车辆发作交通事故、被盗抢时,应立即向公安、交管等部分报案并在12小时内告诉租借方,并帮忙租借方处理有关手续。
确保租借车辆为合同挂号的驾驶员驾驶。在租借期内,如承租方挂号的信息发作变化,应及时告诉租借方